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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北京等10个城市作为流通业节能减排试点
2007-06-27 10:17  文章来源:中新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日前,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的通知》(商改发[2007]199号),全面启动零售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通知》要求,要重点抓好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的节能降耗。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太原、沈阳、青岛、武汉、广州、西安10个城市作为试点。通过建立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企业能耗评价工作、加强交流与培训等措施,从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能耗管理、开展建筑节能和开展抑制过度包装等方面全面推进零售业节能降耗工作。
  6月13日,商务部再次下发《关于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精神,通过严格控制空调标准、落实空调节能管理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推进商务系统办公场所以及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营业场所科学使用空调,节约能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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