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县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贯彻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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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9 16:05 文章来源:泗县先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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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2007)1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县出台了《泗县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泗办发[2007]9 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在全县科级党员干部中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首次集中报告。到目前为止,共收到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表600多份.
从统计的结果来看:有需要报告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个人的婚姻变化、买卖房屋和建房、婚丧嫁取等方面。具体的情况是:个人的婚姻发生变化的有20多人。三人因私出国出境。50多人有买卖房子、集资建房和个人建房情况,有8人报告了个人购买使用小汽车情况。有50多人报告了办理近亲属婚丧嫁娶和子女上学等情况。有3人报告了本人和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5人报告了子女和配偶在国内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在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首次集中报告工作中,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此项工作,没有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个别干部没有如实填报,存在着疑虑心理,单位负责人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同志认为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多此一举,没有必要,有的认为个人婚姻变化是个人的隐私等。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纪检和组织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补报,切实维护了《实施办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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