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县家电下乡工作在紧张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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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3 15:17 文章来源:泗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省农村户口的农民从2008年12月1日起,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类家电下乡指定品牌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的,可以享受产品销售价格的13%的补贴。
为了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程的宣传和准备工作,使泗县农民尽快享用国家的惠农政策,我县一方积极向农村做好政策宣传,将补贴额度、购买产品时的注意事项及申领手续等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向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的销售网点进行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及方式的宣传、解释,让中标产品的销售网点及时做好备案准备工作。同时,泗县商务局、泗县财政局分别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将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投诉,督促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手中。目前,已有新飞电器有限公司、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销售网点向县商务局提出备案申请,泗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在紧张、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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