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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商务局、泗县财政局关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2009-01-13 09:40  文章来源:泗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做好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帮助农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内容和申请补贴流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泗县商务局、财政局特通告如下:
一、 “家电下乡”政策
  我县农村户口的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家电下乡”实施时间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农村户口的农民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四类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享受产品销售价格的13%的补贴。家电下乡在我省实施的时间暂定为4年。
三、“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规定
 “家电下乡”产品种类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家电下乡”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彩电、冰箱(包括冰柜)、手机、洗衣机最多可各购买一台(件)。
四、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价格
  家电下乡产品是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定向研发、生产的,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并能为农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销售商不可随意提价。
五、农民申请补贴方式
  农民持有购买产品时的发票、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购买产品时随机附有)、身份证、户口本、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请补贴资金。证件手续齐全的,乡镇财政所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民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六、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注意事项
  1、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到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都挂有特别标识牌子)。
  2、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正规发票(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认准有“家电下乡”标识的产品,并要开箱查看是否有“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
  4、农民申请补贴时要带全五种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发票、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七、投诉举报方式
  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抬高产品价格、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农民可向各级商务、财政部门投诉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报上级商务、财政部门给予扣缴保证金直至取消家电下乡产品生产销售的处罚。
泗县商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7-7022691  0557-7022574
电子信箱:shangwu702@163.com
泗县财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557-7022458
电子信箱:zym9823@sohu.com



                              泗县商务局  泗县财政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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