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7-09-29 17:10  文章来源:泗县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9月20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文件精神,迎接国庆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消极情绪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好“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减少和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牵头做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强制推行机械开采、中深孔爆破。要按照市政府对危化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吸取埇桥区符离镇“803”事故的经验教训,深入开展危化品市场专项整治,坚决做好危化品市场“非法”经营整治和取缔工作,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新建项目安全“三同时”,推动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危化品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要严厉打击家庭作坊及非法生产加工、经营、存储、运输行为,严防旺季到来时非法生产经营现象的抬头,确保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
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开展以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脚手架塔设、塔吊和施工机械等重要设施设备。加强农村建筑施工监管,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系。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吸取“7.18”较大交通事故的教训,继续开展好“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加大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顿,确保交通安全。要集中开展客运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黄金周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水上交通要严查超载、恶劣天气冒险行船、非法船只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乡村道路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农用车的田检路查等工作。
消防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储场所进行隐患排查,贯彻落实好10月1日实施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
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非法制造使用“土电梯”、“土吊车”、“土锅炉”的打击力度。教育部门要对“校车”、D类房屋、水浸房屋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电力部门重点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树障等进行排查整治,工矿企业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三、依法治安、重点治乱,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
要抓“三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和隐患点)、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反“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监管。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退出的坚决退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尽快做好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征缴工作,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准入门槛。对不积极、不缴纳、不参保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此项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完成。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是要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体系;二是要及时、准确地对企业及城市社区、乡村防灾避险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各类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要对自然因素和周边环境可能带来的威胁、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四是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巡查频次,畅通事故隐患报告、举报渠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查制度,形成检查、上报、督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长效机制;五是各单位和企业要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物资,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六是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对尚未开展排查的企业,要再部署、再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已排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格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凡瞒报、漏报、谎报事故的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在节日期间凡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五、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十·一”节假日和“十七大”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领导要亲自带班,保持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灾害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上报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于10月9日前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016449)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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